证券代码:301035证券简称:润丰股份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监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此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8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除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授予的13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除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三、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