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证券简称:润丰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1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90.028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32人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丰股份”)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
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47.6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618.00万股的1.98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3.1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618.00万股的1.78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0.05%;预留54.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618.00万股的0.19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95%。
3、首次授予价格:25.06元/股(调整前),预留授予价格:49.70元/股(调整前)。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30%
-2-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止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3-(3)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1日,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1月3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153名激励对象授予
493.1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0月27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54.49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4-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授予日期
(1)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日;
(2)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7日。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
(1)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占本激励计划占首次授予序号姓名职务激励对象类别股票数量(万公告时公司股总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沈婕总裁第二类激励对象19.964.05%0.072%
董事会秘书、
2邢秉鹏第二类激励对象16.893.42%0.061%
财务总监
小计36.857.47%0.1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51人)456.3492.53%1.652%
合计493.19100.00%1.785%
-5-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占目前公司股本序号姓名职务数量(万股)总量的比例总额的比例
一、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4人)54.49100%0.197%
合计54.49100.00%0.19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4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其发生职务变更,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92万股。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需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16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21.1116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53人调整为147人。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6-案》,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784万股予以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
考核原因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归属,5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完全归属,需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55万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作废15.239万股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47人调整为143人。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万股予以作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8万股予以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完全归属,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097万股予以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合计作废7.777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34人调整为30人。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7.175万股予以作废;12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
绩效考核原因第三个归属期不能完全归属,需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22万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作废19.497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34人。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55万股予以作废;4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
效考核原因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完全归属,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88-7-万股予以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合计作废2.343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30人调整为27人。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276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3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00579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份实施完毕。鉴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由25.06元/股调整为24.227元/股。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
277115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3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1698662.7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4月份实施完毕。鉴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227-1.63=22.59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70-1.63=48.07元/股。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8-年末总股本278662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人民币(含税),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份实施完毕;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4年6月末总股本278662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人民币(含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9月份实施完毕。鉴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597-1-0.18=21.4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07-1-0.18=46.89元/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数量、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均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日,因此首次授-9-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日。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序号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1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2理人员情形的;
属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均为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4)第
2023年。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552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
营业收入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年营业收入为11484792643.38元,
4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
7289831535.13元增长率为
收入增长率为A,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57.55%,达到了业绩考核目标值
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
(Am),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营业收入增长率
考核年度100%。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3年30%15%
-10-业绩完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度
A≥Am 100%
An≤A<
80%+(A-An)/(Am-An)*20%
Am
A<An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An)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首次授予143名激励对象中:
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1)121名激励对象2023年绩效考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核结果:X≧80分,个人层面归属比考核结果
X≥80分 60分<X<80分 X≤60分 例为100%;
(X)
(2)12名激励对象2023年绩效考核个人层面归
5 100% 80% 0% 属比例(Y) 结果:60分<X<80分,个人层面归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所有激励属比例为80%;
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3)1名激励对象退休,个人层面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归属比例为100%。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4)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11月3日
(二)归属数量: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
-11-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第一批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0.0280万股。
(三)归属人数:132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为
134人,其中2名激励对象沈婕女士和邢秉鹏先生暂缓归属。)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1.417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已获授限制性股本次归属数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序号姓名职务激励对象类别
票数量(万股)量(万股)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一、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32人)384.7000190.028049.40%
合计384.7000190.028049.40%
(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
在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未发生变化或者放弃权益的情形。
(八)具体归属安排鉴于总裁沈婕女士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秉鹏先生在本次归属前6个
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为避免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将推迟为其办理首次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另行为其办理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手续。
公司将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134名激励对象分批办理归属登记,具体以实际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11日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90.0280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12-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1日出具了《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922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经完成了 190028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募集资金人民币 40698296.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30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669994.87元。
其中增加实收股本人民币190028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8769714.87元。
本次被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的形式缴纳出资款,实际缴纳货币出资额合计人民币40698296.76元,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分批缴存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账户
1607001719201089060账号内,认购股份1900280股。截至2024年11月1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80562374.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
280562374.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13-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1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股份性质比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036270.1404036270.14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4036270.1404036270.1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825846799.86+190028028015874799.86
三、总股本278662094100.00+1900280280562374100.00
注1: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故上述表格中高管锁定股为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监高75%锁定股。
2、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归属新增股票190028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14-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922号];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