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2证券简称:新柴股份公告编号:2024-23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8日以通讯等
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白洪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董事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据此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