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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30证券简称:仕净科技公告编号:2024-076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65.52万股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17日

3.本次归属人数:42人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4.47元/股。4、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3.33万股的1.50%。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3.33万股的1.2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50%;预留

3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3.33万股的0.28%,预留

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50%,预留部分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作废。

5、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3人,

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归属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归属给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3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3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4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8、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

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对应考归属期目标增长率触发增长率目标增长率触发增长率核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50%40%60%48%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95%76%108%86%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153%122%170%136%指标完成度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X) An≤A

A

B≥Bm Y=100%

净利润增长率(Y) Bn≤B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或 Y 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个考核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

份数量: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X≥90分 100%

80 分≤X<90分 80%

60 分≤X<80分 65%

X<60 分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3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3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3名激励对象16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的议案》,监事会就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2022年3月17日14.47元/股163万股43人

(四)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向42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46.8万股,本次归属股票已于2023年5月24日归属并上市流通。

(五)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

励对象人数由43人调整为42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46.8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7万股,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授出,作废失效,作废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

(2)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

2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43646622

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383600股后的股份数1432630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2978906.6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47元/股调整为10.12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未归属数量由109.2万股调整为152.88万股。

(六)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带来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5.52万股(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3名激励对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因离职,首次授予其余仍在职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的4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3年,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核目标如下:(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中审亚太审字对应考 (A) (B)归属期(2024)004298号):2023年度核年度目标增长率触发增长率目标增长触发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Am) (An) 率(Bm) 率(Bn)

3442722245.56元,较2021

第二个2023年95%76%108%86%

年度增长333.30%;2023年度指标完成度指标对应系数公司实现净利润(并剔除股份A≥Am X=100% 支 付 费 用 影 响 )

营业收入增长率(X) An≤A

A

B≥Bm Y=100%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达成业绩考核目标增长率,公净利润增长率(Y) Bn≤B

B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或 Y 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五)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情况:

1、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2、除上述1名离职人员外,

其余42名激励对象2023年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个人层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

面归属比例100%。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2人,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2万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作废失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7万股,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授出,作废失效。前述作废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4年10月17日。

2.归属人数:42人。

3.归属数量:65.52万股

4.授予价格:10.12元/股。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本次归属数序号姓名职务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量(万股)数量(万股)比例

1董仕宏董事长14.144.24230%

2张世忠董事、副总经理9.942.98230%

3吴倩倩董事、副总经理9.942.98230%

董事会秘书、副

4杨宝龙7.282.18430%

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77.1053.1330%

务)人员(38人)

合计218.4065.5230%

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以上“本次归属前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后的数量。

2、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仕宏,除此之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吴倩倩女士于2023年5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此处对其职务进行更新。

7.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权益的,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已缴纳认购资金的,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截止办理完成未出现上述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1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5.52万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55号),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9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42名激励对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6630624.00元,

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201607030元。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17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7028091184.74%56227517084318684.74%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067091915.26%929253076384415.26%

高管锁定股3067091915.26%929253076384415.26%

总股本200951830100.00%655200201607030100.00%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从200951830股增加至

20160703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

股份数从40323080股增加至4036550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16647244.8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5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20160703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摊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07元/股。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2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3、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5、中审验字(2023)000055号。

特此公告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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