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证券简称:仕净科技公告编号:2024-082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
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票提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1.00应选人数(3)人议案》
1.01《选举董仕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世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徐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2.00应选人数(2)人案》
2.01《选举刘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饶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0应选人数(2)人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献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嵇正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2√作为投票对象的
4.00《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4)
4.01修订《公司章程》√
4.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4.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2、特别提示:
上述第1、2、3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投票,应选非独
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1、2、4.01-4.03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以及提案4.04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中4.01-4.04需逐项表决且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3: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33、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1楼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3:30,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或传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4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青霞
电话:0512-69578288
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传真号码:0512-65997039
7、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5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30
2、投票简称:仕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6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9:15-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出席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提案同反弃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
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票提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0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董仕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1√事》《选举张世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2√事》《选举徐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3√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0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董事的议案》《选举刘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饶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3.00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工代表监事的议案》8《选举陈献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1√表监事》《选举嵇正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2√表监事》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
4.00√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逐项表决
4.01修订《公司章程》√
4.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4.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
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议案1.00-3.00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附件三: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股东帐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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