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7证券简称:华蓝集团公告编号:2024-05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南宁市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阳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华蓝能源为华蓝能源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