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证券简称:霍普股份公告编号:2024-066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