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证券简称:江南奕帆公告编号:2024-058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宋益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持有公司股份2158566股(占当时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
3.9232%)的股东宋益群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624股(占当时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宋益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宋益群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宋益群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之日,宋益群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当时扣除公占目前扣除公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司回购股份数股数司回购股份数
(股)后的总股本比(股)后的总股本比例(%)例(%)合计持有股份21585663.923221585663.8823
宋益群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585663.923221585663.8823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公司于2024年10月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股份来源为回购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由55020800股变更为556008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宋益群女士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宋益群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宋益群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宋益群女士的减
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宋益群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宋益群女士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
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宋益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