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公告编号:2024-06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