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公告编号:2024-05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2024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
至2024年8月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11层01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HAO XIAOJIE 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东授权委托代表东授权委托代表会议的股东人数(人)1283125
代表股份数(股)818528278155010030272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2581%54.0574%0.2007%
份总数1的比例(%)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加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人)1261125
代表股份数(股)30282710030272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0.2007%0.0001%0.200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8171670010802728100股份数量(股)16670010802728100占出席本次股东占出席会议中小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
99.8337%0.1320%0.0343%55.0479%35.6728%9.2792%
股份总数的比例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公司总股本为15151148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53100股。此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数,即150858382股,以下同。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律师、王茜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