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公告编号:2024-061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侯丹、LIN DEJIAO、王涛、刘雪明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监事张原、余国英、申乐,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减值迹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得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以及合理。本着谨慎性原则,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共计7858824.82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