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证券简称:宁波色母公告编号:2024-08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8)。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2日9:15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卫庆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91151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0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0791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8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359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7932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
7573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人,代表股份359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反对1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35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27%;反对1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1%;弃权35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