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证券简称:申菱环境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5052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63%。
2、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484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6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
股东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崔颖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崔颖琦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26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2037%。
表决结果:崔颖琦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谭炳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谭炳文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43%。
表决结果:谭炳文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忠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陈忠斌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38%。
表决结果:陈忠斌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崔梓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崔梓华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33%。
表决结果:崔梓华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潘展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潘展华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38%。
表决结果:潘展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碧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陈碧华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33%。
表决结果:陈碧华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聂织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聂织锦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85%。
表决结果:聂织锦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金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刘金平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85%。
表决结果:刘金平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宋文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宋文吉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85%。
表决结果:宋文吉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欧兆铭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欧兆铭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85%。
表决结果:欧兆铭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秀文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陈秀文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385%。
表决结果:陈秀文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7500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
181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921%;反对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39%;弃权181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5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40%。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