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次监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届次议案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03.28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04.24
第十七次会议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
2024.08.02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
2024.08.19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4.08.28
第二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10.24第三届监事会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公司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监事会,对提交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依据检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公司的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2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4、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发生情况。
5、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7、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逐步承接监事会的职能。为此,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做好过渡工作,确保审计委员会顺利履行职责。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事会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密切关注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确保其勤勉尽责,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发生。
32、监事会将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加强对财务
运作的监督,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规性,确保公司财务运作透明、规范,防范财务风险。
3、监事会将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日常工作流程。通过事前审
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等方式,强化对重大事项的全程监督,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4、根据新《公司法》的要求,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推进审计委员会职能
承接的相关工作,确保监督职能的平稳过渡,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5年,监事会将持续提升监督能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治理规范、透明,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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