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证券简称:利和兴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传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1/3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
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2/3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