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证券简称:扬电科技公告编号:2024-50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交易违约、政策、操作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基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上述业务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
1值为目的开展,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将不超过上述交易金额的10%。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
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欧元等。
2、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对手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资金来源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
2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5、操作风险:具体开展业务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
确、及时识别业务相关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也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
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财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
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
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且信誉良好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6、公司审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及时将审
3查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扬电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4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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