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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3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08证券简称:宏昌科技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3218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0.4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使用自

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

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

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

138167.5638167.56

制器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1.016001.01

合计44168.5644168.56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0418.86万元。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1年7月8日和2021年7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中划转

3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建设。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2022年6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5月25日和2022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和增

加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年6月10日和2022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11月23日和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1371.97万元(含利息2.96万元)

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12月18日和2025年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6427.1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87705485.45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122705485.45元少35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5000000.00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31976.6227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1000.00

合计42976.6238000.00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416.13万元。

2023年11月23日和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124945939.47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174945939.47元少50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50000000.00元。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10日和2022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

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1月23日和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8049.9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

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PR1、PR2 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

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机构。拟购买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0.4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

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

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

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0.4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

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0.4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3、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0.4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投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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