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证券简称:江苏博云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0516920.1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12210568.85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2210568.85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9905333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20010股后的9713332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39996.9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2024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