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证券简称:肇民科技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7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密永华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公司监事会对《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以6.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5.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顺应行业趋势,加大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