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证券简称:肇民科技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29007.8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60043815.44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66766062.48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42159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84318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