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证券简称:宁波方正公告编号:2024-070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0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00000 股,发行价为 6.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3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2641509.44元,余额为人民币
137490490.56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50561.30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20639929.26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1358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6923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0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9999998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15720429.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279550.6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20358号验资报告。
1(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506491.2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5023027.26元,本年度使用3483464.0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839583.1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0639929.2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06145.1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376771.5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5200670.50元,本年度使用56176101.0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03033834.9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4279550.6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131055.7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制定并修订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9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巢湖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出纳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6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分
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国投证券分别与农业银行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3年4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分别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
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国投证券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7月25日,公司、国投证券与兴业银行巢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国投证券分别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兴业银行巢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安徽方正、国投证券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币种存款方式状态余额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574908072610201人民币活期已注销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8114701014600384717人民币活期已注销
中国银行宁海支行375379593584人民币活期正常12839583.16农业银行宁海支行39752001048888885人民币活期已注销
合计12839583.16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币种存款方式状态余额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76800188001397938人民币活期正常108141828.34
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574908072610860人民币活期正常164658083.05
兴业银行巢湖支行499510100111216666人民币活期正常306465726.93中国银行宁海支行403982635492人民币活期已注销
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551907716010718人民币活期正常23768196.63
合计603033834.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7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人民币
3771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86474.51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31534号《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核。公司于2021年6月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457474.51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人民币15000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78920.08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30270号《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4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17578920.08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方正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同意宁波方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宁波方正于2021年8月26日对该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宁波方正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2年9月12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3月10日,宁波方正发布《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企业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宁波方正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宁波方正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7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5宁波方正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波方正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7-32023-7-241.35%或2.55%司宁波宁海支行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1.60%或2.72%
宁波方正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放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8-102024-12-28
司巢湖支行或2.20%
式)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1.60%或2.75%
宁波方正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放保本浮动收益型2023-12-292024-4-28
司巢湖支行或2.20%
式)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08506491.2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839583.16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61376771.50元,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03033834.95元。
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1.37%。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投资尚未完成,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尚未使用的资金将会陆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6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和5月17日重复向源动力机床科技(宁波)有限公司支付设
备款319.80万元,后于5月18日追回319.80万元。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和5月17日重复向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105.00万元,后于5月23日追回105.00万元。
3、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涉
及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文物遗址,文物遗址区域内暂不允许建设,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及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与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收回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为
40105.14平方米。2023年12月29日,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户收到安徽巢湖经
济开发区财政局土地征收补偿款633.66万元。2024年4月24日,宁波方正已从基本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33.66万元。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7附件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063.99本年度投入募
348.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10850.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集资金总额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项目(含部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资总额(1)额投入金额(2)度(%)(3)=(2)/(1)的效益预计效益分变更)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扩建年产280套大型注塑模具
否20453.933765.163765.16100.002023-5-31不适用不适用否车间及研发中心项目
年增40套大型注塑模具、60
否11101.905875.85348.354662.5179.352023-5-31不适用不适用否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3000.002422.982422.9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34555.8312063.99348.3510850.65
8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年增40套大型注塑模具、60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建设期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该项目实施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进度较招股说明书原定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技改项目”特点、供应商设备生产进度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商务谈判、合同周期较长等所致。截的情况和原因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283.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其中:1、已有订单因固定资产周期长未交付、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未支付金额680.58万元,至2024年8月29日未支付金额为613.58万元;2、剩余603.38万元因设备问题需重新签订合同,至2024年8月29日已签订新合同515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适用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适用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详见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详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不适用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1、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和5月17日重复向源动力机床科技(宁波)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319.80万元,后于5月18日追回319.80万元。
9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和5月17日重复向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105.00万元,后于5月23日追回105.00万元。
10附件2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8427.96本年度投入募
5617.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16137.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集资金总额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项目(含部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资总额(1)额投入金额(2)度(%)(3)=(2)/(1)的效益预计效益分变更)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
否73000.0073000.005617.6110709.7214.672025-9-30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7000.005427.965427.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80000.0078427.965617.6116137.6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不适用的情况和原因
11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9月30日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实施进度较募集说明书原情况说明定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文物遗址,文物遗址区域内暂不允许建设,项目部分用地被收回,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适用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适用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详见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详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不适用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去向
1、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文物遗址,文物遗址区域内暂不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许建设,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及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与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收回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为40105.14平方米。2023年12月29日,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户收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土地征收补偿款633.66万元。2024年4月24日,宁波方正已从基本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33.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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