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证券简称:普联软件公告编号:2025-020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 号 B 座 20 层 普联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蔺国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6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889378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1900000股,下同)的39.32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1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400447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1.933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488930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7.3902%。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59998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797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785854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2%;反对2586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8%;弃权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1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78%;反对2586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59%;弃权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63%。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同意78585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7%;反对2474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6%;弃权60540股
2(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2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528%;反对2474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34%;弃权60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38%。
(2)发行规模
同意78585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7%;反对2514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7%;弃权5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2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528%;反对2514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47%;弃权5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25%。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7858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5%;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7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11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965%;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7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3%。
3(4)债券期限
同意7858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5%;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7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11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965%;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7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3%。
(5)票面利率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5%。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4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5%。
(7)担保事项
同意78578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8%;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73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5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153%;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73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26%。
(8)转股期限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5%。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同意78580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6%;反
5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72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6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028%;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72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1%。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同意78580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6%;反对244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6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028%;反对244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97%;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5%。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同意78580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6%;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72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6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028%;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0822%;弃权72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1%。
(12)赎回条款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5%。
(13)回售条款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402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5%;弃权70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402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34%;弃权70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63%。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5%。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514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7%;弃权5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514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47%;弃权5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50%。
(16)向公司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786066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1%;反对2342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9%;弃权5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312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540%;反对2342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84%;弃权5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5%。
8(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78581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6%;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70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8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028%;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70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50%。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78580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6%;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72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6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028%;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72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1%。
(19)募集资金存管
同意78583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47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7%;弃权6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9同意128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03%;反对247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97%;弃权6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0%。
(20)评级事项
同意785894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2%;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5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778%;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0%。
(21)本次决议有效期
同意785891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8%;反对2416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3%;弃权6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53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590%;反对2416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09%;弃权6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78582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
10对2514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7%;弃权59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9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653%;反对2514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47%;弃权59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785811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7%;反对251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1%;弃权60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73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590%;反对251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34%;弃权60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785825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5%;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11同意12887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465%;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1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785901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1%;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63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215%;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785887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3%;反对2416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3%;弃权6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4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340%;反对2416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09%;弃权6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5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
12则>的议案》
同意785890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7%;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弃权6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5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528%;反对2413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22%;弃权6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5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786013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3%;反对240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9%;弃权51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75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228%;反对240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22%;弃权51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50%。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8588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6%;反对247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0%;弃权5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7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51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465%;反对247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822%;弃权5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2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13%。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允豪、贾海亮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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