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证券简称:奇德新材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二十一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110652.0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9日审验并出具XYZH/2021GZAA3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270110652.09
加:利息收入1736772.58
加:理财收益7364320.83
加:赎回理财产品346886361.11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204457890.89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98898943.39
1项目金额(元)
减:银行手续费1865.80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1525.00
减:购买理财产品407236152.7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400672.14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的实际使用金额21017799.69元。
项目金额(元)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14400672.14
加:利息收入79361.47
加:理财收益3922944.46
加:赎回理财4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21017799.69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726608.30
减:银行手续费478.12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45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10232805.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424836.9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于2021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募集资金项目名称专户余额(元)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
1150100788015000027552174607.10
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料智能制造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
244050167021700001889283334.18
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398040100100047589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66895.68
行
合计————5424836.9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017799.69元,各
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6月
4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92914905.70元,公
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984037.69元,公司置换金额为人民币合计
98898943.39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21GZAA30237 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同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金额(元)申购日到期日
2025年3月22
浙商银行股份浙商
10349791.62023年3月日
有限公司江门 CDs2236024(可 固定收益类723日(可随时转分行*1转让)
让)大额存单20232026年4月27广发银行股份
年第016期10000000.02023年4月日有限公司江门固定收益类(新资金专027日(可随时转分行属)让)大额存单2026年7月3中国银行股份
CD00323070310 10232805.0 2024 年 4 年 日有限公司江门固定收益类7714828(可转017日(可随时转高新科技支行让)让)
合计30582596.67----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理财产品金额10349791.67元包括本金10000000.00元
及转让代付利息349791.67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理财产品金额10232805.00元包含本金
10000000.00元及转让代付利息232805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
4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详
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调整,系公司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实现预期效果,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9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的募集资金将投入“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并增加“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面积,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5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6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27011.072101.78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00.0022547.57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11%是否已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定本年是否达项目可
变更项投资总额额(1)金额投入金额(2)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度实到预计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3)=期现的效益否发生分变更)(2)/(1)效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2023年09月30是17146.1414146.14180.6612382.4487.53505.83否否造项目日
2024年06月30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是5563.188563.181375.397995.0693.370.00不适用否日
2024年09月3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4301.754301.75545.732170.0750.450.00不适用否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011.0727011.072101.7822547.5783.48--505.83----超募资金投向无
合计27011.0727011.072101.7822547.5783.48--505.8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通过新建研发楼层、引进一批先进的研发、试产、检测设备和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个部门更完善、研发测试能力更高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集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
7艺研究并应用、产品验证为一体的专业研发中心。因研发中心的合理化布局及各类先进设备的校准调试验证工作
具有一定周期,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因下游行业客户出口下降以及市场竞争激烈原因,市场需求减少,公司收入增长未及预期,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订单未达到规划产能,进而效益未达预期水平。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不适用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不适用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不适用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入及置换情况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889.8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不适用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3058.26万元。
管理情况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余的金额及原因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顶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8资金用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965.5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节余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募投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051.6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节余原因: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
(2)存在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除经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及去向户,详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授权期限的情况(即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8日),针对该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超出授权期限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追认。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9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是否的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期实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本年度实现达到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资进度(%)定可使用状
际投入金额入金额(2)的效益预计是否发
(1)(3)=(2)/(1)态日期效益生重大变化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高性能高分子复合2023年9
14146.14180.6612382.4487.53505.83否否
料智能制造项目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月30日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精密注塑智能制造2024年6不适
8563.181375.397995.0693.37-否
目项目月30日用
合计-22709.311556.0520377.5089.73-505.83--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的募集资金将投入“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并增
10加“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面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
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通过新建研发楼层、引进一批先进的研发、试产、
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个部门更完善、研发测试能力更高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集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并应用、产品验证为一体的专业研发中心。因研发中心的合理化布局及各类先进设备的校准调试验证工作具有一定周期,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求,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年9月30日。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因下游行业客户出口下降以及市场竞争激烈原因,市场需求减少,公司收入增长未及预期,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订单未达到规划
11产能,进而效益未达预期水平。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