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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4 00:00 查看全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奇德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文斌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娜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是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公司与蔡某合作中存在纠纷,于2023年

6月收到蔡某起诉状,2024年4月收到广

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年4月24日,蔡某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再次提起上诉,上诉主要请求如下:

(1)依法撤销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作出的(2023)粤0704民初4112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确认奇德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发出的《合作协议终止告知书》无效;(3)依法改判奇德

公司继续履行合作协议;(4)依法改判

奇德公司支付材料费892000元;(5)如

法院认为案涉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依法改判奇德公司支付损失5446295.35

元;(6)依法改判蔡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200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尚在审理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中。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与蔡某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6月25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涉及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常见问题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运.募作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2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无不适用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不适用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无不适用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是否履行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原因及承诺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是不适用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是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024年5月8日,东莞证券因

国立科技持续督导事宜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局出具警示函措施(〔2024〕40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号)。

涉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

证券已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开展

3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文斌杨娜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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