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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0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92证券简称:泰福泵业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3160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2025年4月2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及占比:2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9586.5793万股的0.21%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人数:6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52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福泵业”)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一)预留授予日:2025年2月17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20.00万股

(三)预留授予人数:合计6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7.5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如下表所示:

获授第一类限占第一类限制性占目前股本总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股票预留授出权额的比例(万股)益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0.00100.00%0.2086%

骨干(6人)

合计(6人)20.00100.00%0.2086%

注:*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及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第一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50%售期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第二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50%售期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

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2023年两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

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45%;

解除限售期

(2)以 2022-2023 年两年 EBITDA 均值为基数,2025 年 EBITDA

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2023年两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

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70%;

解除限售期

(2)以 2022-2023 年两年 EBITDA 均值为基数,2026 年 EBITDA

增长率不低于20%。

注:* “营业收入”和“EBITDA”口径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 “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扣除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前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并且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该考核指标的核算,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则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2、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事业部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仅针对事业部所属激励对象,其他非事业部的激励对象无该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事业部所属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需与其所属事业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S)分为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标准系数及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100%80%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事业部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公司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2月17日,预留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4月2日。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5]58号验证报告,验证结果如下:截至2025年2月26日止,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松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9929501040888898的账户实际已收到

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合计1504000.00元。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增减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833250019.122000001853250019.33

无限售条件股份7753329380.88-2000007733329380.67

合计95865793100.00095865793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

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75%(以2025年3月3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95865793股为依据计算),

最高成交价为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0725835.3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本激励计划。

十二、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58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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