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证券简称:蕾奥规划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 A 塔 8 楼会议室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238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82%。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00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4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235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33%。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30人(其中参加
现场投票的3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028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00%。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041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4%;反对124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8%;
弃权724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32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44%;反对1240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9%;弃权724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2、见证律师:王在海、敬妙妙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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