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7证券简称:川网传媒公告编号:2024-061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杪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育新路196号四川新闻大厦19楼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
90597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9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12597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
份12597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12597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6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案均获得通过。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0451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5%;反对8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51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5%;反对88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7%;弃权
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9%。
2、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0407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3%;反对13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弃权5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07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9%;反对13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5%;弃权
5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0498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4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弃权56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98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26%;反对4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2%;弃权56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61%;反对122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8%;弃权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61%;反对122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8%;弃权
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玉莹律师和黄雨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