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6证券简称:志特新材公告编号:2024-128
转债代码:123186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1月20日,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志特转债”)转股价85%的情形,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614.033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1403.3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志特转债”,债券代码“123186”。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7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41.08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转股价格为27.1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531165股限制性股
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2023年7月3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63893333股增加至164424498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1.08元/股调整为40.9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2、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7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64424498股增加至246371152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99元/股调整为
27.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27.22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4、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99074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2024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246371325股增加至246470399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12元/股调整为27.1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通过该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不低于本次调整前“志特转债”的转股价
格(27.11元/股),则“志特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志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