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孟祥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4年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