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证券简称:恒帅股份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三、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