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
委员发出,于2024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赵振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纳博创”)、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为无偿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振业赖楚敏王冠2024年12月18日(本页无正文,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参会人员签名:
赵振业赖楚敏王冠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