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2月13日晚,深水海纳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控人李海波通知,获悉李海波、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西藏博创”)、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水合伙”)与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名发展集团”)于当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茂名发展集团有意对李海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博创、深水合伙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收购,并意向受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4536.19万股股份。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分期实施。经履行深水合伙内部程序,深水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解除其与李海波的一致行动关系;在第一期股份转让中,茂名发展集团按照13.54元/股的转让价格,受让公司1357.91万股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5%,下称“第一期标的股份”)。
在后续股份转让中,茂名发展集团按照转让总价区间为42272万元至44179万元,受让公司3178.2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
与此同时,在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李海波、西藏博创分别与茂名发展集团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李海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52.50万股股份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45%),西藏博创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37.47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11%)的表决权不可撤销、不可变更、无条件、唯一、排他、无偿地全权委托给茂名发展集团行使。
如《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第一期股份转让顺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则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李海波变更为茂名发展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李海波变更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水海纳提醒,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目前处于筹划、推进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