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证券简称:恒而达编号:2024-03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体现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