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证券简称:恒而达编号:2024-03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正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