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45股票简称:曼卡龙公告编号:2024-114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松鹤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业路 1 号兴耀科创城 C 幢 22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32986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767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8名,所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0840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48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28名,
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46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9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8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46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96%。
会议由孙松鹤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孙松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2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0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630%。
1.02选举曹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6%,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816%。
1.03选举吴长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1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38%。
1.04选举瞿吾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132101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0%,
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41%。
1.05选举孙舒云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3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4%,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3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313%。
1.06选举付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4%,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3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309%。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叶春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11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7%,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9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65%。
2.02选举黄健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122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99%,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99%。
2.03选举郑金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101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3%,表决结果:当选。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623%。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周斌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123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3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776%。
3.02选举陈洁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111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71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28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738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1%;反对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8%;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8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202%;反对1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39%;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朱爽、毛圣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核查后认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