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3证券简称:春晖智控上市地点:深交所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项目交易对方
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金根芬、顾柏良、秦明、龚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忠、叶建军、金兴芬、邹飘英、席庆、冯涛、陈杰萍、娄洪良、邹平、金购买资产
徐康吉、屠家铭、梁小娟、龚明、徐涛、郑华珍等23名交易对方
二〇二五年三月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
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审批机关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对方声明如下: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同时,承诺提供的资料副本、复印件、扫描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2
交易对方声明................................................4
目录....................................................5
释义....................................................7
重大事项提示................................................9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9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2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1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3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及报批程序.....................................14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5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7
八、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19
重大风险提示...............................................2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0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22
三、其他风险...............................................24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2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25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概况..........................................27
5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2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8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29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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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本摘要指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本预案指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重组报告书指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春晖智控/公司/本公司/上指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 指 春晖智控的 A 股股票(股票代码:300943.SZ)
春晖仪表、标的公司指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指春晖仪表61.2913%股权
春晖智控拟进行的资产重组行为,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本次交易项下,春晖智控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指购买资产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行为
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金根芬、顾柏良、
秦明、龚永忠、叶建军、金兴芬、邹飘英、席庆、冯涛、交易对方指
陈杰萍、娄洪良、邹平、徐康吉、屠家铭、梁小娟、龚
明、徐涛、郑华珍等23名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的总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交易对价指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准则第26号》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最近两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
最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易交割日上月月末止的期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定价基准日指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指交易各方完成交割之当日,该日期由交易各方于本次重交割日指组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后另行协商确定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摘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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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估值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摘要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摘要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等邹华、邹子涵、周丽娟、
陈义、陈峰、金根芬、顾柏良、秦明、龚永忠、叶建军、金兴芬、邹飘英、交易方案简介
席庆、冯涛、陈杰萍、娄洪良、邹平、徐康吉、屠家铭、梁小娟、龚明、
徐涛、郑华珍等23名交易对方购买春晖仪表61.2913%的股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交易价格
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具体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名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 C4011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易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
交易性质□是√否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9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是□否本次交易有无(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业绩补偿承诺绩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具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减值测试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是□否本次交易有无(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减值补偿承诺绩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具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减值测试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其他需特别说无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或估值评估或估值结果增值率/交易其他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方法(万元)溢价率价格说明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春晖仪表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
61.2913%股权
易各方协商确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及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如下表所示:
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序号交易对方交易股权比例可转支付总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其他债价
1邹华28.9183%无无
交易对方各自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支付标的资
2邹子涵25.8371%比例和支付金额待标的无无产的最
公司审计、评估完成后,终交易
3周丽娟0.5795%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无无价格尚
另行签署协议最终确未确定
4陈义0.5554%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无无
10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5陈峰0.4829%无无
6顾柏良0.4768%无无
7秦明0.4768%无无
8龚永忠0.4768%无无
9叶建军0.4768%无无
10金兴芬0.4766%无无
11邹飘英0.3380%无无
12席庆0.3380%无无
13陈杰萍0.2415%无无
14娄洪良0.1932%无无
15邹平0.1932%无无
16徐康吉0.1449%无无
17屠家铭0.1207%无无
18梁小娟0.0966%无无
19龚明0.0724%无无
20徐涛0.0724%无无
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序号交易对方交易股权比例可转支付总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其他债价
1金根芬0.4771%交易对方无无无标的资
各自取得产的最
2冯涛0.2415%的现金支无无无终交易
11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付金额待价格尚标的公司未确定
审计、评估完成后,由
3郑华珍0.0048%上市公司无无无
与交易对方另行签署协议最终确定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10.5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发行价格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
议决议公告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1、本次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交易对价—现金对价)÷本次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1股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2、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深交所审
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如前述定价方式、发行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象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安排
2、除上述锁定期安排外,承担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的,应根据各方
另行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执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包括春晖智控董事、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陈峰,同时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邹华、邹子
1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涵及其近亲属所预计将持有春晖智控5%以上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在后续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对价暂未确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杨广宇;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杨广宇。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流体控制阀和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制造,产品主要涉及油气、燃气、供热、空调、内燃机和信息系统集成等领域。
标的公司春晖仪表主要从事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主要为电力、化工、航天、航空、舰船、燃料电池、核电、光伏和半导体等领域提供温度传感器、电加热器、铠装电缆等产品。2024年,标的公司成功开发出工业用压力传感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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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拓宽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双方能够进一步通过业务协同、优势互补提升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最终股权结构将根据最终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标的拟定价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具体情况,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测算并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将有所增长,盈利能力将得以增强,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定量分析。上市公司将在本摘要披露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原则性意见;
1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
3、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25年3月18日签署了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
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标的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的相关议案;
4、全国股转审核同意标的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5、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标的公司完成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程序;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批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15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杨广宇发表原则性意见如下:“本人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广宇出具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3)如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
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16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3)如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
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中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摘要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相关制度。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17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关于股份锁定的安排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重组中,交易对方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前述交易对方不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前述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其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除上述锁定期安排外,承担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的,应根据各
方另行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执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六)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合理测算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八、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摘要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及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作价金额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尚未确定,相关情况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摘要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
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标的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的相关议案;
4、全国股转审核同意标的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5、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标的公司完成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程序;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批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和取消的风险
1、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且公司在本摘要公告前的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形,但仍不排除有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20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3、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摘要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本摘要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相关资产的最终交易金额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摘要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四)交易作价尚未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已确定,但鉴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本摘要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
21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方可能会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和市场状况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本摘要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最终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存在方案后续调整的可能性。
(六)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尽管公司已经持有标的公司38.69%股权,并向标的公司委派了董事、监事和高管,且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具有业务协同的基础,但由于管理方式的差异,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标的风险。
(七)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虽可能增加,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将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详细分析,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八)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因收购成本大于标的公司相应股权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预计将形成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佳,则公司可能出现商誉减值风险,对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民用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化工、燃料电池、光伏以及半导体等工业领域,具体用途为对工业领域生产设备、发电设备等进行测温或加热,标的公司民用产品的销售取决于下游领域对测温及加热产品的需求。标的公司军用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主要对航空航天相关的设备进行测温或加热,标的公司军用产品的销售与我国国防开支及国家对相关领域投入息息相关。若未来因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下游工业领域需求下降或国家国防开支缩减,则可能
2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电力、化工、航天、航空、燃料电池、核电以及光伏等领域提供温度传感器、电加热器、铠装电缆等产品,标的公司下游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政策方面政府亦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以推动行业进步,同时,标的公司也进入了半导体、商业卫星和汽车模具设备等新兴领域。未来,标的公司受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标的公司民用产品在国际市场一方面需要与日本冈崎制作所为代表的国际
一流厂商进行竞争,另一方面还面临印度等新兴国家厂商的追赶;标的公司军用产品市场随着国家战略的深化推进、民参军和竞争性采购逐步放开以及新的竞争者加入,原有市场格局可能会出现变化。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产品质量、成本控制以及服务方面保持相对优势,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风险
标的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迭代速度较快,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或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标的公司研发项目无法按计划取得成果,甚至出现研发失败的情形,将对标的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全球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2023年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4.57%,2024年预计标的
公司境外收入占比不低于30.00%,标的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市场为美国、韩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等,标的公司部分原材料也需要从日本、欧洲等地区进口。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日趋复杂,若未来贸易摩擦持续加剧,相关国家或地区进一步出台加征关税、进口管制或者出口管制等措施,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产品的生
2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产和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业务盈利质量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
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但本次重组实施完成需要较长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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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企业质量。
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股债融资支持;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2024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条措施》,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及并购重组,推动科技型企业高效实施并购重组,助力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202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
2025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同行业上下游产业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找第二增长曲线开展并购重组。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行补链强链、做优做强,通过并购优质资产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温度传感器产品应用领域广,标的公司产业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电力、化工、航空航天、燃料电池、核电、光伏及半导体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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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温度传感器、电加热器、铠装电缆等产品。
标的公司持续通过创新以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入选2023年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浙江省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和2022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名单,部分产品属于国内唯一、填补国内空白,并
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在创新、创造、创意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在我国军工领域、新能源领域及半导体领域作出贡献,符合我国产业升级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增强业务协同,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稳定性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行业上下游,上市公司目前燃气领域的控制系统集成产品需要向上游采购压力传感器,供热领域的控制系统集成产品需要向上游采购温度传感器,安装于集成产品中,再向下游客户销售。
目前标的公司的压力传感器产品已经通过上市公司的各项检测,双方已经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正在就采购合同细节进行磋商,预计本年度将产生交易;标的公司的温度传感器产品合作事宜双方正在探讨中。未来随着上市公司在燃气和供热产品均在向“智慧燃气”和“智慧供热”转型,各项业务的智能化、集成化过程中需要大量应用传感器进行配套,未来双方将持续深入合作,产生较好的协同效应。
同时,上市公司未来能够利用资金、品牌和精益生产模式帮助标的公司持续提升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标的公司也能够通过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在相关细分行业的品牌地位帮助上市公司进入相应的领域,从而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稳定性。
2、标的企业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性企业,本次收购有助于上市公司实现转
型升级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隶属于“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中的“其他智能设备制造”,属于先进制造业,标的公司持续通过创新以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部分产品属于国内唯一、填补国内空白,并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在创新、创造、创意方面获
26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得多项荣誉,在我国军工领域、燃料电池领域及半导体领域作出贡献,本次投资的布局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能够促使上市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转型升级。
3、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增强股东回报
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丰富上市公司业务类型和客户资源,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质量。
上市公司将结合标的公司多年技术沉淀,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概况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23名标的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1.2913%股权。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所需支付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23名标的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1.2913%股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过渡期损益安排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以标的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
各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止,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由上市公司通过标的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在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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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产生损失的,则该损失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补足。
(三)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包括春晖智控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陈峰,同时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邹华、邹子涵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在后续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无法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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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1、本公司对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复印件、扫
描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
关于提供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信息真实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性、准确
上市公司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对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复印件、扫描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关于所提
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供信息真
上市公司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实性、准
全体董监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确性和完
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整性的承
诺函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29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本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无违4、本公司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法违规行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上市公司
为的承诺5、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
函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
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本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
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8、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于无违上市公司关监管部门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违规行全体董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承诺高为;
函
2、本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内
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30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等失信情况;
4、本人承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关于不存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在泄露内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幕信息或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上市公司进行内幕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交易的承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
诺函
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关于不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在泄露内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上市公司幕信息或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全体董监进行内幕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高交易的承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诺函
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关于重组
上市公司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期间减持全体董监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计划的承高
诺函3、如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
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31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1、本人对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复印件、扫描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
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关于所提供上市公司有效的要求;
信息真实控股股
性、准确性4、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东、实际
和完整性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控制人
承诺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确保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上市公司
关于保持上(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在本次交易前没有、交易完成后也控股股
市公司独立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东、实际性的承诺函
控制人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
(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中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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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本人提名或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人不存在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不会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自主决策;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上市公司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关于避免同
控股股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业竞争的承
东、实际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诺函
控制人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使将该商业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提供给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本人声明上述承诺内容真实,本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关于减少和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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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规范关联交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东、实际易的承诺函关联交易;
控制人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
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公司进
行赔偿;
4、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上市公司
关于无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控股股
违规行为的诉讼、仲裁案件,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东、实际承诺函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控制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等失信情况;
4、本人承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关于不存在
上市公司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泄露内幕信控股股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息或进行内
东、实际的情形;
幕交易的承控制人
诺函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
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
上市公司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关于重组期
控股股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间减持计划
东、实际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的承诺函控制人
3、如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
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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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人认为,本次上市公司
关于资产重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控股股
组的原则性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东、实际
意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将坚持在有利控制人
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1、本人对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复印件、扫描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
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关于所提供有效的要求;
信息真实
交易对方性、准确性4、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和完整性的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承诺函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关于无违法
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交易对方违规行为的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承诺函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人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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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本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5、本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
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6、本人承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关于不存在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泄露内幕信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交易对方息或进行内情形;
幕交易的承
诺函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
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合法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标的公司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或禁止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人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2、本人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
关于所持标
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的公司股权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权属的承诺碍,同时,本人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上市公司名函下;
3、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人将审慎
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4、本人承诺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
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标的资产权属问题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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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5、本人保证对与上述承诺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人同意标的公司后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承诺配合标的公司履行终止挂牌的相关程序(包括不限于上市规则投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
文件);
2、为保证后续交易的顺利进行,经上市公司同意,本人愿意配
合标的公司办理股票自愿限售的相关程序,并愿意根据相关法律关于配合本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文件;
次重组履行
交易对方3、在标的公司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本人相应程序的愿意配合标的公司履行将公司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承诺函程序,愿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文件;
4、本人承诺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
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愿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文件;
5、本人承诺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1、本公司对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复
印件、扫描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
承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关于所提供信息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真实性、准确性
标的公司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和完整性的承诺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函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公司关于无违法违规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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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承诺函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
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4、除本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外,本公司及现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5、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6、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并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
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关于不存在泄露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内幕信息或进行标的公司形;
内幕交易的承诺
函2、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
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对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信息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复印
标的公司全真实性、准确性件、扫描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体董监高和完整性的承诺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函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和作出的声明、承
诺、确认和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
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
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标的公司全关于无违法违规
体董监高行为的承诺函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
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等失信情况;
5、本人承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如有)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关于不存在泄露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标的公司全内幕信息或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体董监高内幕交易的承诺
函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如有)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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