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2证券简称:易瑞生物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3220债券简称:易瑞转债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
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
1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运昌路289号易瑞生物
产业园2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勾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00√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易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2.00√案》
(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2.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2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公司“易瑞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或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12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联系邮箱)。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17:00止。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运昌路289号易瑞生物产业园2栋,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26。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天、邓雯璟
联系电话:0755-27948546-889/0755-23095742
联系邮箱:security@bioeasy.com
3传真号码:0755-27948417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2投票简称:易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召开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该列打提案勾的栏同反弃提案名称编码目可以意对权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1.00√议案》《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易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2.00√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附件3: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如适用):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备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是否提交授权委托书:□是□否备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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