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证券简称:南极光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1.00√案》
2.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3.00√登记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00至3.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
2.00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议案2.00、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2024年11月18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原件;
(2)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姓名:朱安娜;
3、电话号码:0755-29691606;
4、传真号码:0755-29691606;
5、电子邮箱:njgzq@cnnj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0940
投票简称:南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召开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1.00√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2.00√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
3.00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地址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