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中
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19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设的
13152000000523219的账户;65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钟楼支行开设的1010290000000445的账户;12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80800188000252792账户;15287.61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1022400000007835账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1月 1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014.09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9.11万元。具体存放如下:
序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用途存放金额(万元)超募资金(万元)
号(万元)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
119000.0019000.00/
PTFE 高频覆铜板项目
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
26500.006500.00/
塑料及其制品项目
3研发中心项目超募资金13619.114500.009119.11
4补充营运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51119.1142000.009119.11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9月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及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9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实际使用54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除上述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119.1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73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承诺与说明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行为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行为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公司出具的承诺等文件,对本次中英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璎陈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