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证券简称:屹通新材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3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9日以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汪志荣先生、汪志春先生、陈瑶女士、李辉先生四人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就任前,
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1露的相关公告。
逐项表决结果:
(1)提名汪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汪志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陈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李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黄列群先生、倪勇先生、周善平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列群先生、倪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善平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报名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任前资质培训并已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倪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就任前,
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逐项表决结果:
(1)提名黄列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周善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倪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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