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2024-055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佑水务”)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润佑水务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为润佑水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项目贷款及偿还股东借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润佑水务的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融资主要用于项目贷款及偿还股东借款。润佑水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