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梓太)
本人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梓太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法规处(法制局)主任科员;1993年4月至2003年1月,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03年1月至2006年4月,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2006年5月至2007年9月,任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授;2007年9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4次。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本年度应本年度应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出席未出席出席董事出席股东
(次)(次)(次)(次)(次)会次数会次数
8800440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具体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实际出席召开会议次缺席召开会议次实际出席次
次数缺席(次)数(次)(次)数(次)数(次)
(次)
6600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15天。本人通过现场工作及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
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关意见。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与审核,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行业现状、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建项目资金需
求、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未来产业布局等因素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
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期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承谨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信息披露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梓太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