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证券简称:法本信息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10月24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曾家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规定。三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