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证券简称:中伟股份公告编号:2024-07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伟明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 B 座 11 楼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93708981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0215934股(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6873880股)。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6名,代表股份
520776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4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49865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06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22124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8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4人,代表股份22124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4%。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637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4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985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4%;反对4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3%;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4%。
2.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7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反对1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269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66%;反对1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152%;弃权269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3.01债券期限和品种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6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4%;反对1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弃权272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06%;反对1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1%;弃权272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2发行规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63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8%;反对13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272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1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56%;反对13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12%;弃权272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1%。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3发行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67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6%;反对83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3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5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37%;反对83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6%;弃权3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7%。
3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7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反对13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26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66%;反对13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3%;弃权26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1%。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69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9%;反对14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26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7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15%;反对14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2%;弃权26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3%。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6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47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反对11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317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69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12%;反对11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4%;弃权317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3%。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7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4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56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15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26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04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17%;反对15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3%;弃权26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8强制付息事件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5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8%;反对10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316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06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11%;反对10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1%;弃权316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9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79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8%;反对8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316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27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57%;反对8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8%;弃权316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10增信措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590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4%;反对8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5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93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1618%;反对8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8%;弃权10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11上市场所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6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9%;反对8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318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7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2%;反对8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0%;弃权318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12偿债保证措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70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0%;反对14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弃权265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18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7%;反对14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5%;弃权265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13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78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5%;反对13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2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26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95%;反对13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969%;弃权2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0376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2%;反对7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32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724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6%;反对7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4%;弃权32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19482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5%;反对97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3%;弃权318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830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500%;反对97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92%;弃权318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7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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