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证券简称:中伟股份公告编号:2024-07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戴祖福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戴祖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戴祖福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辞职监事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祖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戴祖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戴祖福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职前,戴祖福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戴祖福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文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拟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
周文星先生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的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周文星先生当
选监事后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针对其所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400股将适时履行审议程序回购注销,针对其所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1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戴祖福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2附件:监事候选人周文星简历周文星,男,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2021年4月,担任广州南粤城市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1年4月至2024年2月,历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中心总监、资本中心总经理助理、资本中心副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中心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文星先生持有公司8400股待解除限售的股份(上述股份属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适时履行审议程序回购注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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