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证券简称:海融科技公告编号:2024-085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黄海晓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663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25%。(公司总股本为9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数40183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598170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597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3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33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8%。(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114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1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33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海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598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2%,黄海晓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黄海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598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3%,黄海瑚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庄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02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6%,庄涛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海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2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92%。
1.02.候选人:选举黄海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2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030%。
1.03.候选人:选举庄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6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67%。
提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孔爱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598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7%,孔爱国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单志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025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3%,单志明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孔爱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2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868%。
2.02.候选人:选举单志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65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370%。
提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唐陈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598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5%,唐陈吉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02.候选人:选举江雪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6026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8%,江雪莹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唐陈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2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62%。
3.02.候选人:选举江雪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66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24%。
提案4.00《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4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1%;
反对22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996%;反对22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8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曹建先生、于秀红女士属于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33000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1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8%;
反对1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6%;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654%;反对1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99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9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
反对9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76%;反对9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7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指派郭宸、林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