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1证券简称:亿田智能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3235债券简称:亿田转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公司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1.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象的子议案
数:(3)
1.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0√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1.01、议案1.02、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0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公司董秘办。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海苹邮 箱:stock@entive.com
电话:0575-83260370
传真:0575-83260380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公司董秘办。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不接受会议召开当天的现场报名,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11”,投票简称为“亿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1.00√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01√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02√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
1.03√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2.00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3.00√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中都不打“√”或在两个选择项中打“√”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名称法人股东法定证件号码代表人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参会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9月13日17:00之前送达、邮
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