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证券简称:瑞丰新材公告编号:2024-06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