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8证券简称:仲景食品公告编号:2024-037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110621.4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4485262.0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00568918.42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74864781.74元。根据合
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74864781.74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92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回
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