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8证券简称:仲景食品公告编号:2024-041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21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朱新成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3人,代表股份84212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83177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4人,代表股份
1035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6人,代表股份1642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07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4人,代表股份1035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3%。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1580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反对49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
权51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87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87%;反对49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1%;弃权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罗建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